桃園縣龜山鄉楓樹國民小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壹、依據:
中華民國95年4月28日台軍字第0950057598號令「教育部改
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辦理。。
貳、實施目的:
一、結合學校、社區及民間資源力量,建立校園霸凌事件預防及處理
機制。
二、建構安全、關懷、和諧的學習環境,以營造尊重、平等、溫馨的
友善校園。
参、實施原則:
一、維護學生之尊嚴,保密及保護通報學生或受害學生。
二、採取完全公正公平但不公開原則辦理,以確保學生權益。
三、對於霸凌學生,應列為高關懷之個案,給予更多的關懷、進
行合理明確規範,導正其偏差之行為。
肆、實施方式:
一、發現階段:
(一)學校成立「反霸凌服務專線及信箱」接受霸凌事件之處理。
1.反霸凌服務專線:(03)3206166轉30~312,
2.申訴信箱(信箱設置於訓導處門口牆壁上),並由校長親自督導
(二)接獲學生或家長申訴電話或信函時,將相關事件摘要及處理情形
紀錄於「反霸凌高關懷信箱紀錄表」(附件一)。
(三)編訂校園生活問卷:研擬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請級任協助調查,
主動發覺霸凌及受凌學童,深入探討霸凌事件(附件二)。
(四)教師觀察評估:透過平日教學過程及學生反應,主動發覺學生受
凌情形。
(五)教育宣導:
1、學生:利用學生朝會及導師時間宣導。
2、教師:利用教師晨會、學年會議宣導。
3、家長:給家長一封信(附件三,闡述學校「反霸凌」具體作法。
(六)、結合學區導護商店,加強宣導,以期嚇阻學生霸凌事件之發生。
二、處理階段
(一)成立校園「反霸凌行動小組」,組織執掌如下: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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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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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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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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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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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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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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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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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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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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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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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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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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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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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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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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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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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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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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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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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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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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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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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級學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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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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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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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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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學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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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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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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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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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學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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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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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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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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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學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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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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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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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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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學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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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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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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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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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學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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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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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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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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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家長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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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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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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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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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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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同求證、確認個案,評估做最適性處置。
(三)重大事件(幫派、重大違法、重傷害)依校安管理規定進行通報
(四)啟動輔導機制,針對不同對象施以不同之輔導方案:
1.受凌學童:保護個案安全,提供支持性協助與關懷,鼓勵其說
出心事、增強孩子的果斷力,列入個案輔導。
2.霸凌學童:對於霸凌學生處理原則,秉持恩威並濟,導正不良
行為,施以法治教育,給予更多的關懷,列入個案
長期追蹤輔導。
3.旁觀學童:協助澄清相關價值觀,培養其同理心,同理受凌者
感受;並給予「反霸凌」的明確訊息,規範應有的
反應行為。
(五)轉介與結案:
1.處理得宜者予以結案。
2.超越學校處理範圍者予以轉介。(學校以現有資源無法處理相
關問題時,立即聯繫教育局協調警政單位,透過整合力量,共
同協助解決問題。)
三、追蹤階段
(一)、相關人員列入個案認輔。
(二)、與專業合作,必要時引進社會資源進行協助。
(三)、檢視處理流程(附件四),作為改進參考。
伍、本計劃經校長核可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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