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本校總務處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擬定具體的及明確的教室使用管理要點,使本校的教室使用得以有參考之依據。
參、教室佈置注意事項:
一、依各教室情形,佈置在公佈欄、黑板上下左右側、教室樑柱等位置。
二、教室除作品展示區上方吊掛時鐘外,其他地方使用鐵釘時,請詳細規劃地點後再行使用(必要時可請工友協助處理);牆壁請勿使用雙面膠、透明膠帶黏貼。
三、辦理活動時海報一律貼於規定位置,如非張貼不可時,請逕洽相關主辦處室,並應事先規劃活動結束後之拆除工作。
肆、用電注意事項:
一、教室禁止使用無關教學之電器用品,若因教學需要使用高功率、高承載之電器(如微波爐、電磁爐等),應先向總務單位知會,並依照電器使用須知使用,以免產生電路中斷(跳電)現象。
二、經發現有違反上述事實,總務單位通知後應於三日內撤除該電器用品,如未依規定時間內撤除者,以廢棄物處理,情節嚴重者以竊電罪辦理。
三、使用其他電器應先檢視其功率(W)與伏特電壓(V),如安培數(A)超出10A者嚴禁使用,其計算方式為:A=W/V
四、使用延長線時應有㊣字標記者,至少15安培之規格為限,並嚴禁再延長,以免電線走火發生火災。
五、單槍投影機、電子白板、電腦及各項電器產品使用完畢後,電源應確實關閉。
伍、使用設施注意事項:
一、使用電燈以節能為原則。照明區分為前、中、後排及教師使用區,上課時,則以前、中排電燈為主要照明(若因天候不佳,可視情形斟酌開啟後排),運用單槍投影機,應關閉前排電燈,以增加電子白板明亮度;下課時,請關閉不必要照明區;放學後,則以教師使用區為主。
二、發現電燈閃爍時,請立即通知負責工友或總務處更換,以維護學生視力。
三、請隨時檢視吊扇,若有搖晃情形,即行關閉停止使用,並通知負責工友或總務處進行維修,以免發生危險。
四、教室內櫥櫃、擺放掃除用具櫥櫃及洗手台間的各項設施,應指導學生妥善使用,若掃除用具櫥櫃內有管線時,應小心使用,以避免造成管線損壞之情形。
五、教室相關財產物品設備(含遙控器)應妥善使用及保管,並於調換班級時,清點移交下一位老師使用。
六、放學離開教室前,應檢視水電、門窗,完全關閉後再行離去。
陸、 教室交接注意事項:
一、調換班級教室時,師生私人物品請全數清理乾淨帶走,牆面佈置應恢復整潔。
二、電風扇、課桌椅(含教師辦公桌椅)、掃地用具、電腦(除特殊專案者,另案處理)等公物,需保留於原班級不得攜走;
三、教室及教師辦公桌的鑰匙需交回事務組。
柒、本要點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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