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龜山鄉楓樹國民小學
校園正向管教推動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師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型、成因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輔導知能,並加強教師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知能。
二、了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現況,針對常使用違法或不當管教方式之教師,提供繼續教育與輔導,協助其採用正向管教方法。
三、要求學校在教師違法處罰學生之事件發生後,進行通報與處置,以預防體罰之再發生。
參、計畫期程:99年10月29日至102年7月31日止。
肆、推動策略
一、初級預防:
(一)目標: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師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型、成因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知能,並加強教師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能力。
(二)策略:發展多元專業輔導管教措施,提升教師心理衛生及輔導知能。
(三)行動方案:
1.鼓勵本校教師對於體罰之後果與短中長期影響進行思辯,增加對體罰缺點與負面影響之認識,促使教師放棄體罰。
2.鼓勵教師分享正向輔導管教策略,學習有效的行為改變技術,以及班級經營策略與技巧;並融入班級教學活動中。
3.強化教師對學生各種不聽話、反抗、反社會性行為以及兒童與青少年偏差行為之了解與處置等輔導知能,並且避免因個人或少數人錯誤而懲罰全體學生。
4.透過教師成長團體及心理諮商,學習如何察覺與控制生氣或憤怒之情緒,避免教師於盛怒情形下管教學生。
5.利用週會或學校相關集會,加強宣導正向管教政策,並透過學校日或親職教育活動與家長溝通,建立輔導管教之共識。
6.協助教師處理教育人員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紛爭。
7.檢討修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並參照相關法令及學生、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營造友善校園。
8.協助各班修訂班規。
9.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10.開設高關懷課程,協助處理校園之中輟及高關懷群個案。
11.透過舉辦家長日或親職教育活動,對家長宣導正向管教之理念與作法。
12.依「友善校園人權指標」建構校園人權環境,並進行自我檢核及檢討策進。
13.訂定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準則,並融入課程或相關活動。
二、二級預防:
(一)目標:確實了解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現況,針對使用違法或不當管教方式之教師,提供繼續教育與輔導,協助其採取正向管教方法。
(二)策略:建立教師高關懷群檔案,透過團隊支援與輔導,早期介入與協助。
(三)行動方案:
1.建立並宣導學生申訴專線;每月統計申訴案件,向縣政府教育局回報。
2.針對部分輔導管教成效不彰之教師,由校方提供研習與進修機會,並協同其他教師協助其改善輔導管教策略。
3.結合校內相關心理諮商輔導資源,提供教師教學輔導之諮詢。
4.結合認輔制度,鼓勵學校教師、退休教師及社會志工認輔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
三、三級預防:
(一)目標:要求學校在教師違法處罰學生之事件發生後,進行通報與處置,以預防體罰之再發生。
(二)策略:建立教師嚴重違法處罰學生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三)行動方案:
1.建立教師嚴重違法處罰學生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2.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進行通報。
3.教師若違法處罰學生,應按情節輕重予以告誡,或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予以申誡、記過、記大過等懲處;如為重複且情節重大者,應依不適任教師「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積極辦理。
4.必要時結合專業輔導人力及相關社政資源,協助輔導違法或不當管教之個案教師與學生。
5.在事件發生後,加強教師對個案管教行為是否合理有效之討論,並密切觀察注意與處理其他教師與學生所受到的影響。
伍、經費預算:辦理相關活動,由學校相關經費核銷之。
陸、考核與獎懲:列入教師成績考核;表現績優人員,給予獎勵與表揚;執行成效不佳者,輔導改進。
柒、本計劃經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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