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楓樹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壹、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二項,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
貳、宗旨:
一、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參、實施原則:
一、學習環境與資源部分
(一)提供學生與教職員工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二)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
(三)在招生、就學許可、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給予差別待遇。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四)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五)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二、課程、教材與教學部分
(一)發展課程規劃、評量方式與活動設計方案時,不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並鼓勵學生發揮潛能。
(二)編寫、審查及選用教材時,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教材內容 應平衡反映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 觀點。
(三)教師使用教材及從事教育活動時,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 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
(四)鼓勵學生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修習適性課程。
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 針對學校安全規劃、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注意事項、校園性侵害或 性騷擾處理機制、程序及救濟方法等要項訂定防治規定,以預防與處 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 依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各處室分工如下:
(一)教務處:
1.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教學、教材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2.規劃性別平等教育(含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融入教學,並且每學年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
3.協助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之學生當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相關人員課務。
4.安排性平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相關事宜。
5.其他有關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活動相關事宜。
(二)學務處:
1.受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申請與申復相關行政事宜。
2.規劃、辦理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其他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
4.涉及校園性平案通報之協調聯繫。
(三)總務處:
1.建立安全及性別平等之環境。
2.辦理校園安全空間檢視說明會,公告檢視成果、並作成紀錄。
3.繪製並更新校園危險地圖,改善校園空間安全。
4.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業務。
(四)輔導室:
1.統整各處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成果。
2.其他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
3.規劃、辦理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4.擬定與執行性平事件相關當事人之輔導計畫,並向性平會提出報告。
5.提供性平事件之當事人、家長、證人等之心理諮商、諮詢、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6.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源之協助。
7.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案件之輔導事宜。
肆、實施步驟與策略:
一、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定性別平等教育年度實施計畫,並落實檢視實施成果。
二、建構「性別平等教育資源網絡」:搜尋並整合相關人力、機構及圖書媒 體等資源,提供本校與社區諮詢服務,以協助研習與融入課程規劃、活動設計、教材編製、師資培訓、防治性侵害、性騷擾與家庭暴力等工作。
三、透過教學研究會討論性別平等教育之理念與課程融入之方案,提升教師 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設計、評量與活動規劃的知能。
四、積極推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教育,並將相關資料編印 手冊,定期辦理宣導、在職進修、處置演練與評鑑實施成效,以增進 本校與社區聯合防治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及家庭暴力等知能。
五、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檢討校園空間及設施之使用情形,並依據實 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提供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
六、利用網路、各項教職員工與學生集會、研習時間等多元管道,公告周知本規定。
伍、預期效益:
一、「性別平等教育」各項活動,均能按年度計畫與防治手冊,落實執行。
二、經由「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讓全校教職員工與學生,均能具有性別意識,破除性別的歧視與迷思。
三、經由「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讓全校教職員工與學生均能欣賞多元特質、接納差異,以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陸、本工作所需經費依年度計畫所擬實施方案編列預算,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玖、本實施規定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研擬,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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