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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北市菩提金剛慈善會辦理第2屆【孝悌好兒童】全國徵文比賽 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2011/2/21
發布單位 學務處
點閱次數 1691
詳細內容

新北市菩提金剛慈善會辦理第2屆【孝悌好兒童】全國徵文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旨:

(一) 有鑑於社會風氣丕變,本會倡導推動品德教育,鼓勵親師生對孝悌好品格之重視。

(二) 發揚百善孝為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美德,增進親師生對孝順的實踐與體認。

(三) 提供師生孝悌好兒童心靈護照教材運用之發表舞台,分享經驗心得表彰楷模典範。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菩提金剛慈善會。

(三) 承辦單位:新北市樹林區山佳國民小學。

(四) 協辦單位:新北市樹林區各國民小學、全國各縣市國民小學。

三、參加對象:全國各縣市國民小學老師及中高年級學生。

四、徵文主題:以「孝悌好兒童」心靈護照教材之研讀與使用心得感想為主。

五、比賽方式:

(一) 徵文分兩組評選:學生組(分中、高年級組)教師組(開放自由參加)

(二) 格式:如附件一、附件二,以A4紙張(標楷體12號字)電腦繕打,文體不拘,而且

      比賽作品必須授權主辦單位彙編成輯選,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 字數:學生組300字至500字為原則,不得超過800字。

     教師組800字至1000字為原則,不得超過1200字。

(四) 收件:即日起至100311(星期五)收件截止,請逕自將作品檔案以E-mail

      傳至li510614@pchome.com.twt014617@tpc.edu.tw信箱,逾期恕不受理。

     (每校送件學生各組以六件為限,請以校為單位進行校內初選後再行送件)

(五) 評選: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及孝悌好兒童編輯老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六) 成績公布:得獎名單於100418(星期一)前公布於樹林區山佳國民小學之網站首頁http//www.sjes.tpc.edu.tw

六、獎勵與頒獎:

(一) 獎勵名額:(送件不足之縣市得由主辦單位增減獎勵之名額)

1.學生組─每縣市各組選出特優5名、優等7名、佳作10名、入選20名。

        2.教師組─每縣市選出特優3名、優等5名、佳作10名。

(二) 獎勵方式:

     1.【學生組】─特優:頒發獎狀乙張、禮券300元。

             優等:頒發獎狀乙張、禮券200元。

             佳作:頒發獎狀乙張、禮券100元。

             入選: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2.【教師組】─特優:頒發獎狀乙張、禮券1000元。

                      優等:頒發獎狀乙張、禮券500元。

                      佳作: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三) 頒獎:由主辦單位於1005月中旬寄發獎狀及禮券,請各校自行於公開場合頒獎

      表揚,表揚資料及成果照片請寄回承辦學校─山佳國小彙整。

七、本項徵文比賽活動所需經費由主辦單位─新北市菩提金剛慈善會贊助辦理。

八、聯絡人:新北市樹林區山佳國小-教務主任 勵志忠,電話022680-6673802

            新北市菩提金剛慈善會-前理事長王義政,電話:0980-253123

            (倘若學校沒有「孝悌好兒童」互動式光碟有聲書者,歡迎來電索取,以資推廣)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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