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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發佈日期 2010/9/16
發布單位 總務主任
點閱次數 561
詳細內容

 

桃園縣龜山鄉楓樹國民小學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壹、依據:本校總務處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擬定具體的及明確的教室使用管理要點,使本校的教室使用得以有參考之依據。
參、教室佈置注意事項:
一、依各教室情形,佈置在公佈欄、黑板上下左右側、教室樑柱等位置。
二、教室除作品展示區上方吊掛時鐘外,其他地方使用鐵釘時請詳細規劃地點後再行使用(必要時可請工友協助處理);牆壁請勿使用雙面膠、透明膠帶黏貼。
三、辦理活動時海報一律貼於規定位置,如非張貼不可時,請逕洽相關主辦處室,並應事先規劃活動結束後之拆除工作。
肆、用電注意事項:
一、教室禁止使用高功率、高承載之電器(如微波爐、電磁爐等),以免產生電路中斷(跳電)現象。
二、使用其他電器應先檢視其功率(W)與伏特電壓(V),如安培數(A)超出10A者嚴禁使用,其計算方式為:A=W/V
三、使用延長線時應有㊣字標記者,至少15安培之規格為限,並嚴禁再延長,以免電線走火發生火災。
四、電視、電腦及各項電器產品使用完畢後,電源應確實關閉。
伍、使用設施注意事項:
一、請隨時檢視電風扇,若有搖晃情形,即行關閉停止使用,並通知負責工友或總務處進行維修,以免發生危險。
二、電燈閃爍時,請立即通知負責工友或總務處更換,以維護學生視力。
三、教室內櫥櫃、擺放掃除用具櫥櫃及洗手台間的各項設施應指導學生妥善使用,若掃除用具櫥櫃內有管線時,應小心使用,以避免造成管線損壞之情形。
四、教室相關財產物品設備(含遙控器)應妥善使用及保管,並於調換班級時,清點移交下一位老師使用。
五、放學離開教室前,應檢視水電、門窗,完全關閉後再行離去(各學年的教學準備室由各學年的最後一班負責管理)。
陸、教室交接:調換班級時,師生私人物品請全數清理乾淨帶走,但課桌椅(含教師辦公桌椅)不得搬移,掃地清潔用品、電腦、電視等公物亦需保留於原班級、不得攜走。教室及教師辦公桌的鑰匙需交回事務組。
柒、本要點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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