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 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備註:
此獎學金校內申請送審後,需經過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才得以該獲取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