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財政部114年10月23日台財庫字第11403763410號函辦理。
二、 財政部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辦理普發現金作業,為使民眾瞭解普發現金領取方式,相關作業資訊(例如:誰能領、如何領、防詐騙及常見問題等)已建置於普發現金網站,並將於總統公告預算生效日後上線。
三、為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提振經濟效益,財政部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發放現金每人新臺幣1萬元,並採「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等5種方式,便利民眾領取。
四、為讓民眾即時取得普發現金正確資訊,避免遭詐騙,財政部除透過新聞稿及記者會加強宣導外,並建置普發現金廣宣網站(10000.gov.tw),及免付費客服專線1988,於同年10月24日正式上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