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需求請備妥以下資料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並且詳閱補助須知等重要資訊
1‧本申請表(務必正本寄回)
2‧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3‧當年低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4‧孩童照片一張〈證件照、生活照均可,亦可提供電子檔寄到mail@chaca.org.tw 〉
5‧家有身心障礙者,須附相關證明文件
補助須知〈申請前請務必詳讀〉
申請通過後,若未按月領取食物箱,自隔月起將停止食物箱援助。
申請通過後,受助家庭須每月主動前往協會指定地點領取食物箱。
申請通過後,協會將擇期前往受助孩童家庭進行訪視關懷。
申請通過後,受助家庭如有聯絡資訊變更,須主動來訊告知本會。
受助孩童有義務參與協會不定期所舉辦之活動。(回饋鼓勵信、投稿每年6-9月學藝競賽活動 )
本協會所援助的任何物資,嚴禁受助家庭變賣或「以物易物」方式換取其他有價物品,若對於援助物資有其他需求,可向本協會詢問,本協會將審酌狀況,提供適切的幫助,違反者,本協會將取消援助。


